上海生育保险待遇范围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答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范围规定如下: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是什么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为: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服务、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生育期间的职业保障等。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生育津贴从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按规定的假期计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参保人员。参保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医疗服务项目包括检查费用、接生费用、手术费用、住院费和与生育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处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享受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的待遇是什么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在获得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3个月以上后可以申请的保险待遇,其具体包含产假、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三个方面。产假产假指职业女性在分娩前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受的有薪假期,其宗旨在于维持、恢复和增进受保产妇的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及料理个人生活的能力,并使婴儿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指在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以致收入中断时,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1919年《保护生育公约》(第3号)第一次对生育津贴作出了通用性的国际规范,1952年在对该公约的修订中,明确这是一项属于与收入相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津贴不应低于原收入的2/3。2000年《保护生育建议书》(第191号)又提出,生育津贴应提高至妇女原先收入的全额。生育津贴按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支付。各国在制定生育津贴标准时,一般都采取较优惠的政策。不少国家规定生育津贴相当于女性劳动者生育前原工资的100%,有些国家或地区规定不低于原工资的2/3。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业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需的住院治疗。定期对孕妇进行体检,并提供从怀孕到分娩的一系列医疗服务,以了解孕妇身体健康状况和胎儿成长情况。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胎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定表?

律师分析: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查看全文

上海城镇生育保险待遇是怎么样的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受益对象是在本市城镇居住且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就业或失业的生育妇女。用人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需要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查看全文

上海市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上海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及资料要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流产。上海市城镇户籍妇女需参加社保并建立个人账户,失业妇女需建立个人账户,非正规就业妇女需参加城镇社保并建立个人账户,非上海市户籍妇女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查看全文

生育保险的待遇是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待遇是指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依法享有的各种帮助和物质补偿,包括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服务、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生育期间的职业保障等。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查看全文

生育保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根据妊娠时长和分娩方式确定,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适用于产假期间超过90天的女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适用于失业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查看全文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是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查看全文

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但超出规定的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由基金支付,其他疾病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生育津贴不得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查看全文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查看全文

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女职工有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情形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法律...查看全文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规定?

律师解答: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补偿标准为: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查看全文

生育保险的具体待遇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提供经济、物质帮助的社会政策。我国生育保险现状包括单位负担产假工资和医疗费,以及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统筹。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参保范围为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和持有工作居...查看全文

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是什么?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查看全文

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生育女职工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生育保险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查看全文

青海上调工伤保险待遇规定?

法律解析: 本次调整,是自2007年以来,该省第12次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其中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发生的工伤,鉴定为一至六级的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33元。同时调整工亡职工供...查看全文

青海上调工伤保险待遇规定?

律师解答: 本次调整,是自2007年以来,该省第12次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其中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发生的工伤,鉴定为一至六级的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33元。同时调整工亡职工供...查看全文

青海上调工伤保险待遇规定?

法律解析: 本次调整,是自2007年以来,该省第12次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其中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发生的工伤,鉴定为一至六级的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33元。同时调整工亡职工供...查看全文

工伤保险待遇的报销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报销范围及办理程序。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从事本单位工作、职业病、意外伤害等情况,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办理程序包括单位办理参保手续、缴纳保险费、人员变动报送等。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者获得人身伤害补偿的重要方式,如遇事故责任...查看全文

二胎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

法律分析:二胎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如果在报销范围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并且生育保险基金还需支付职工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_...查看全文

生育保险待遇怎么领?

律师分析: 生育保险金申领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2、已...查看全文

石家庄生育保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石家庄生育保险待遇规定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怀孕、生育、流产及引产或终止妊娠和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流产及引产(以下简称生育)期间,可享受下列生育保险待遇:(一)生育津贴。按08%标准缴费的...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