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涉黑性质的案件由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办理。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_x000D_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_x000D_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_x000D_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