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刑事案件分为自诉的案件和公诉的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由于自诉人有权自己决定是否起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因此法律允许自诉案件原告撤回刑事自诉,这类的刑事案件是可以撤诉的。公诉的刑事案件,由于是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公诉机关是不可以随便撤诉的,哪怕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已经获得了被告人的赔偿,并谅解被告人的行为,也不可以撤诉,因为这种诉讼是国家公权力的体现,是不可以随意放弃的。不过虽然不能撤诉,但如果被告人已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在定罪量刑时可以作为一项情节予以参考。检察院如果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也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法院受理被害人自诉的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行为只是侵犯了自诉人的个人利益。对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的犯罪,个人不能起诉。
2、被告涉嫌的罪名属于轻微犯罪,最高刑期在三年以下。有可能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犯罪个人不能起诉。
3、起诉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不需要警方侦查。
4、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检察院已经起诉或者准备起诉的,个人不能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