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答

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可被分为八种,分别是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涉外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联系

民事诉讼法对涉外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作出如下规定

(1)关于案件受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以当事人是否达成仲裁协议作为划分涉外仲裁机构和法院受理案件的根据。凡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的,当事人只能向涉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涉外经济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不影响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当事人一方因订有仲裁条款的涉外经济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予受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也有权就仲裁协议有效性和仲裁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决定。

(2)关于财产保全。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无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需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由人民法院决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还规定,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法院裁定的,法院可以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行保全。裁定采取保全的,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一条,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

第五百三十二条,涉外民事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告知其向更方便的外国法院提起诉讼:

(一)被告提出案件应由更方便外国法院管辖的请求,或者提出管辖异议;

(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的协议;

(三)案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

(四)案件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

(五)案件争议的主要事实不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案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重大困难;

(六)外国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且审理该案件更加方便。

关于民事诉讼申诉范围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申诉的规定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涉外民事诉讼上诉期是多久?

一般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既是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基本准则,也是涉外民事案件当事人以及诉讼参加人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期,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住所的当事人,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的期限。当事人的上诉期均已届满没有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涉外民事诉讼裁决的执行规定有哪些

法律解析: 涉外民事诉讼裁决的执行规定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查看全文

民事诉讼中涉外合同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一样,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确定纠纷的管辖法院,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查看全文

民事诉讼中涉外合同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涉外合同诉讼管辖有以下规定:_x000D_ 1、涉外合同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_x000D_ 2、被告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查看全文

民事诉讼涉外合同的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原则

中国人民法院有一般和特殊地域管辖权,属人管辖原则的体现。特殊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涉外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由一个国家的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不动产和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应由相应地区人民法院管辖。...查看全文

涉外民事诉讼制度有哪些

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2、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3、应诉管辖。4、专属管辖。涉外民事诉讼规定有哪些...查看全文

涉外民事诉讼的外国关系有哪些

法律解析: 涉外民事诉讼的外国关系有:国际民事司法协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但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查看全文

涉外民事诉讼的外国关系有哪些?

律师分析: 涉外民事诉讼的外国关系有:国际民事司法协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但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查看全文

涉外民事诉讼的外国关系有哪些

涉外民事诉讼的外国关系有:国际民事司法协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但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查看全文

涉外离婚诉讼有哪些规定?

律师分析: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查看全文

涉外离婚诉讼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等。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管辖规则有哪些

法律分析: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管辖规则: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地的法院管辖;因在中国履行涉外合同的诉讼,由中国法院管辖,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查看全文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分类有哪些?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种类包括牵连管辖、协议管辖、应诉管辖和专属管辖。对于普通地域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住所地国法院为管辖法院。另外,我国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调整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受理法院,将其集中由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管辖。...查看全文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有哪些

法律解析: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如下: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 (2)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3)维护司法管辖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查看全文

涉外诉讼离婚法律有哪些规定

法律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三条 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查看全文

涉外合同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

(一)一般地域管辖 只要被告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这是属人管辖原则的体现。 (二)特殊地域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涉及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管辖。 (三)协议管辖 ...查看全文

涉外诉讼离婚法律有哪些规定?

律师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三条 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查看全文

涉外诉讼离婚法律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 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查看全文

涉外民事诉讼的法定类型包括哪些?

律师分析: 明示协议管辖。根据该规定,书面协议是协议管辖的前提条件,双方当事人既可以约定中国法院管辖,也可以约定外国法院管辖。涉外协议管辖的案件仅限于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涉外协议管辖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查看全文

涉外民事诉讼的法定类型包括哪些

法律解析: 明示协议管辖。根据该规定,书面协议是协议管辖的前提条件,双方当事人既可以约定中国法院管辖,也可以约定外国法院管辖。涉外协议管辖的案件仅限于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涉外协议管辖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查看全文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1、在中国处理外国人犯罪或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案件;2、在中国领域外处理外国人对中国国家和公民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3、处理中国在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的诉讼程序。...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