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我国是有刑事诉讼时效的。我国的刑事诉讼时效又叫做刑事追诉时效,指的是刑法规定给予了司法机关一个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体现了预防犯罪、保障人权、保证量刑制度的落实、实现法律正义等诸多价值。那么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司法机关不应当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