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当地能起诉外地人吗
1、在当地一般不能起诉外地人。
2、但是以下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4)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等。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的原因是因为觉得那“不光彩”,这种观念应当改变,诉讼是一个解除纠纷的一种方式,是穷尽其他办法无法解决的时候的最后一个手段。比如说欠钱不还,怎么要都不还,那还有什么办法解决?只能用诉讼这一手段解决了。那么,怎么以诉讼方式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呢?
1.诉前财产保全
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的原因是因为觉得那“不光彩”,这种观念应当改变,诉讼是一个解除纠纷的一种方式,是穷尽其他办法无法解决的时候的最后一个手段。
2.起诉
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
3.执行
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调解
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比如说欠10万元,甲说,少还点,还9万元,马上就还,其他的你也别找我要行不,乙说,行!那这事就完事了,双方就解决了,一般法院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