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实施了多种农业保险政策,包括水稻、玉米、小麦、棉花、油料等农作物及能繁母猪、奶牛等动物。其中,对于种植业来说,国家提供了直接补贴;对于养殖业来说,国家则提供了贷款贴息。农业保险的补贴费用也将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央财政已将2016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提前下达,其中下达黑龙江省、广东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资金,包含了需兑付给直属垦区农场和兵团团场职工的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由农业部直属垦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当地省级财政、农业部门研究落实;年度执行中下达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央财政通过上划部门预算下达农业部直属垦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储粮总公司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