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抚养费可以申请减少。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具有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等特殊情况的,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