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婚姻家庭纠纷的性质适合调解,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中存在更多情理和道德的因素渗透其中,第三方适当介入调解往往是解决纠纷比较好的途径。而且调解具有自愿性和灵活性等多重优势,对解决纠纷有促进作用。调解方式具有解决问题的广泛性、解决手段的灵活性等特殊的优势。最后,调解可以为当事人留有颜面,保持继续友好交往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