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惠州市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88年,是惠州市政府设立的专业仲裁机构,是国家司法部门授权的仲裁机构之一。该委员会拥有专业的仲裁人员和先进的仲裁设备,致力于为当地企业和个人提供高效、公正、独立的仲裁服务。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接受仲裁申请:惠州市仲裁委员会可以接受各类民商事纠纷的仲裁申请,如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2. 独立仲裁:该委员会的仲裁人员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对纠纷进行独立仲裁,以达成公正裁决。3. 快速仲裁:惠州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简单明快,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大部分纠纷。4. 强制执行:该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及时履行仲裁裁决,如未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二条 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依照裁决的内容履行义务。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受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