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三种:1.应定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应定追偿权纠纷。3.应定债权纠纷。
一、债务清偿的方式有哪些?
1.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2.协商,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
3.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
4.仲裁,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
5.判决,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
二、担保债权的相应法律规定是什么
担保债权有下列法律规定: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
三、一般诉讼中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有哪些
财产损害纠纷举证方式如下:
1.纠纷起因、被告过错、损害事实的依据,要求赔偿数额及计算依据;
2.受损害现场、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及证明;
3.涉及民法典规定的特殊侵权赔偿的受害人,应提供损害的事实以及损害事实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据;
4.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证明内容。
四、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明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况和证据;
2.人身受到侵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交通费等,应提供医疗费单据、误工(准许休息)的天数、误工收入损失的证据、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车、船票凭证等;
4.受害人死亡,其亲属要求赔偿丧葬费或生活费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丧葬费凭证与清单、受害者生前抚养、扶养、赡养情况的证明。
5.被告无过错或受害人对发生损害有过错的证明。
五、对财产损害赔偿的证明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况和证据;
2.财产受损的情况(财产名称、数量)及损害后果的证明;
3.对损坏的财产产权有争议的,应提供产权证明;
4.被告无过错或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在连带人履行义务后,对其他连带责任人享有追偿权。《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三百四十二条用人单位责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