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赡养费、赡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财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裁定不服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负责协助实施。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一般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养老金。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育费的数额,并按照上述比例计算。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减上述比例。
一、抚养子女的数额可以根据什么来确定
抚养子女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金额。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怎么算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金额。
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