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我该如何办
1、当事人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以求二审改判。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刑事一审审限是多长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那此时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的处理方式也不太一样。其中有些时候是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但有些情况下却是申诉。需要注意这二者产生的法律效果会存在一些不同,若不清楚该如何处理的话,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