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需要多长时间
1、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最后一期物业服务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物业服务合同系持续性合同,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给付物业服务费用的纠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章的,依照其规章。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章的,依照其规章。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物业费纠纷案会如何判
1、对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判令业主按照合同规章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
2、对于业主因自身原因未居住房屋并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物业管理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
3、对于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管理公司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物业管理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为,是依法采取的自我救济手段,这种情况下,可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质量状况,判决驳回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诉讼请求,或者判决减少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但应交的维修费用不在此限。
4、对于确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导致业主拒绝交费引起的纠纷,应当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在合理确定各个业主应分摊费用的基础上,判令相关业主支付其应分摊的物业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
5、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情形,业主因而拒交的,应判决业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服务项目收费及收费不合理的部分,应予以驳回,同时建议政府价格监督管理机关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规收费予以处罚。
6、对于双方未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如何处置。由于未订立物业合同,在双方当事人间缺少书面协议来确定权利与义务,诉讼中,业主们会以此作为抗辩理由而拒不同意补交物业管理费用。我们认为对于双方之间虽未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但业主事实上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并因此受惠的,这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间已构成事实上物业管理关系。法院根据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可参照政府规章收费标准或同类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判决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诉讼是属于有争议双方维权的一种方法,但是首先双方可以进行相应的协商来进行解决问题,如果业主和物业采取协商的方法同样不能够将问题进一步进行解决的话,那么双方最终只能够采取诉讼,用法律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