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证六年会进行一次更换。但如果达到相应条件的并领取十年期限的驾驶证,可以十年进行一次更换;达到相应条件的并领取长期期限的驾驶证,可以长期不更换。
2、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章》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