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与贷款银行一起办理房屋抵押权的注销手续;2、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保险费的退还手续;3、向开发商办理押金的退还手续(如有)。若在贷款期间已办理过房产证;只需把银行的注销单、他项权证及身份证拿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处窗口就可。若未办过房产证、还贷结束后把银行的注销单拿到房管处窗口注销;然后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四十五条 借款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借兼并、破产或者股份制改造等途径,逃避银行债务,侵吞信贷资金;不得借承包、租赁等途径逃避贷款人的信贷监管以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