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需要的。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符合我省高校招生相关照顾政策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须出具参加当年度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或当年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证明。
(4)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须出具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5)本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提供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含学业水平测试等)成绩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