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要回钱。具体的规定如下: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参与网络打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
(2)、年满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充值、打赏等形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付款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第二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