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2、拿着个人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4、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一、公积金提取方法
公积金提取操作方法如下:
1、准备资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盖章,职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
3、带材料到开户行办理手续,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
5、公积金提取,确认无误,办理提取手续。款项将汇入个人储蓄账号中,职工可自行提取。
二、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批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