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几种情形:一、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二、法律援助案件。三、著作权侵权案件。四、商标侵权案件。五、专利侵权案件。六、不正当竞争案件。七、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八、担保权诉讼案件。九、仲裁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