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非台湾籍人士须符合下列条件,始得入境:
陆港澳人士:持有效居留证之非台湾籍人士(含外籍、港澳及大陆人士)均得入境。无居留证之外籍人士:除观光、一般社会访问以外,得向台外事部门“驻外馆处”申请特别入境许可。
(1)大陆人士:持有居留证、人道考量及紧急协处(如奔丧、探视重病亲属等)、台湾之陆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台居留外来人口之陆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行团聚)、经教育部门许可之学生、经卫福部门许可之国际医疗人员、专案许可。
(2)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证、人道考量及紧急协处(如奔丧、探视重病亲属等)、台湾民众之港澳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务履约、跨国企业内部调动、经教育部门许可之学生、经卫福部门许可之国际医疗人员、专案许可。
(二)恢复交通部门所提的桃园机场开放转机方案,旅客须搭乘同一航空集团的营运航班,且限制转机停留时间在8小时以内;转机旅客机上座位区隔、下机后动线分流、饮食及购物等由专人全程监护下提供服务,如有航班延迟或旅客健康状况异常情形,也都有拟妥应变计划。
【法律依据】:
《台湾入境政策》
(一)非台湾籍人士须符合下列条件,始得入境:
陆港澳人士:持有效居留证之非台湾籍人士(含外籍、港澳及大陆人士)均得入境。无居留证之外籍人士:除观光、一般社会访问以外,得向台外事部门“驻外馆处”申请特别入境许可。
(1)大陆人士:持有居留证、人道考量及紧急协处(如奔丧、探视重病亲属等)、台湾之陆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台居留外来人口之陆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行团聚)、经教育部门许可之学生、经卫福部门许可之国际医疗人员、专案许可。
(2)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证、人道考量及紧急协处(如奔丧、探视重病亲属等)、台湾民众之港澳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务履约、跨国企业内部调动、经教育部门许可之学生、经卫福部门许可之国际医疗人员、专案许可。
(二)恢复交通部门所提的桃园机场开放转机方案,旅客须搭乘同一航空集团的营运航班,且限制转机停留时间在8小时以内;转机旅客机上座位区隔、下机后动线分流、饮食及购物等由专人全程监护下提供服务,如有航班延迟或旅客健康状况异常情形,也都有拟妥应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