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因为国家执法机关错误的行为而受到伤害,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是对当害人的赔偿。申请赔偿书所要写明的内容有,受害人的详细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还有受害人具体的赔偿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如赔偿金额数目、法律依据等,最后是申请的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十六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