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的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下面分两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明知是毒品而进行非法销售。一般都具有营利的目的(也有人称之为牟利),是否实际获利,不作为本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第二、以贩卖的目的而非法购买毒品的行为。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故意应是以“贩卖”为目的,至于实际是否获利、牟得利益,在所不问。
2、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却仍然进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