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需条件:
(1)父母必须达到六十周岁;
(2)姐妹出生时间必须达到规定的间隔;
(3)必须经过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合法出生的子女。
2、所需证件:
(1)二寸全家照片一张;
(2)户口簿或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各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结扎证明、皮埋证明、放环证明或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不需要及不适宜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证明人;
(5)符合领证条件的单亲家庭需提供下列相应证明:离婚证、丧偶证明、领养证并签订个人承诺书。
一、申请农村双女户需要办理的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5、代理发放机构根据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当年扶助对象花名册,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对象个人储蓄账户。
二、农村双女户是指一胎生两个女儿或者两胎都只生一个女孩子的且间隔时间符合国家政策,以后保证不再生育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