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出台一些列政策措施,推动省内参保人异地就医实现快捷方便直接结算。今年1至10月,贵州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13万人次,医疗费用98亿元,医保基金支付65亿元。
据了解,目前贵州省基本建成了城乡统一、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群众参保即可享受住院、门诊、购药相应的医保政策。由于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人员流动频繁等因素影响,前往参保地以外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人次越来越多,也即是通常所说的异地就医,按区域分为省内和省外,按形式分为住院、门诊、购药。在2014年以前,贵州省内参保人到参保地以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后,再回参保地报销,参保人要“来回跑腿、自己垫资”。因此,参保群众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近年来,贵州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2014年,实现省内跨市(州)就医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直接结算。
2016年,实现与重庆市、云南省、广西省和海南省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实现与全国所有省份的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2018年、2019年,逐步扩大省内跨市(州)、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
2020年,实现与全国所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2021年,实现所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省内跨市(州)、跨省就医普通门诊直接结算。
2024年1月1日起,取消省内跨市(州)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前往开通住院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就医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时,不再需要开具转院证明,可以直接通过医保服务窗口、拨打12393服务热线、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贵州医保APP等途径备案,完成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只需要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可以在开通异地就医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实现直接结算。
2024年10月1日,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5个慢特病省内跨市(州)、跨省就医直接结算,至此,贵州省实现了88个县(区、市、特区)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门诊、住院直接报销医疗费用服务的目标。
一系列措施有效解决了贵州省内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需求和困难。
截至2024年10月底,全省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医疗机构2562家、门诊慢特病医疗机构183家、门诊医疗机构1684家、药店12835家。
2024年1至10月,贵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13万人次,医疗费用98亿元,医保基金支付65亿元。其中,贵州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520万人次,医疗费用68亿元,医保基金支付47亿元;贵州省参保人跨省外出就医直接结算58万人次,医疗费用24亿元,医保基金支付15亿元;外省参保人来黔就医直接结算35万人次,医疗费用6亿元,医保基金支付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