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一、转移工作城市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纳凭证,并携带凭证到转入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转入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公积金最低标准缴纳多少
公积金最低标准缴纳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一、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方式如下:
1、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本市公积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积金缴存程序如下:
1、缴存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个人账户设立。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3、变更登记。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4、注销登记。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5、账户转移。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6、账户封存与启封;
7、汇、补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8、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9、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总之,公积金最低标准缴纳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由于每位职工的工资收入与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不同,因此实际需要缴纳的公积金金额则不尽相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方式需视情况而定,公积金缴存程序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三、公积金交多长时间可以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在辞职以后就可以马上提取。
1、如果是在月初或月中离职,上个月的公积金可能还没有转入个人账户,建议要等到每月20号以后去办理会比较好一些。
2、具体申请需要的资料可参照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