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哪些

律师回答
摘要:行政案件中可扣押的物品包括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入境管理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和驾驶证,以及反恐法规定适用扣押或扣留的物品。侦查机关在扣押物品时,旨在获取和保全证据,防止损毁或隐匿,对于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扣押时应与见证人和持有人一同清点,并签署清单。行政案件中可扣押的物品范围及侦查机关扣押物品的程序和目的。
一、行政案件中可以对哪些物品进行扣押或者扣留
1、对下列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扣押或者扣留:
(1)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押或者扣留的物品。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
二、侦查机关怎么扣押物品
扣押物品包括扣押物证、书证,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款项等强制扣留或者冻结的一种侦查行为。扣押物证、书证的目的,在于取得和保全证据,防止其损毁或者被隐匿。及时依法扣押物证、书证,对核实证据、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或否定犯罪,保障无罪公民不受刑事追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扣押物证、书证,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财产及通信自由等权利,因此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扣押物证、书证通常是在勘验、搜查时进行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延伸阅读
扩展后的标题:行政案件中扣押和扣留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
行政案件中,扣押和扣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相关物品采取暂时控制措施的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案件中可以对涉案物品进行扣押或扣留。扣押是指为确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目的,将涉案物品暂时控制在行政机关的监管下;扣留是指为保全行政案件的证据或其他合法目的,将涉案物品暂时扣留在行政机关或指定地点。扣押和扣留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物、文件、证据等。行政机关在实施扣押和扣留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并严格限制措施的期限。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障行政案件的进行和维护公共利益,确保相关物品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结语:行政案件中,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进行扣押或扣留,包括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和驾驶证,以及反恐怖主义法等规定适用扣押或扣留的物品。侦查机关扣押物品旨在取得和保全证据,防止损毁或被隐匿,对于核实证据、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或否定犯罪具有重要意义。扣押物品和文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点清单并由相关人签名或盖章,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确保案件进行。行政案件中的扣押和扣留是为了保障案件进行和维护公共利益,确保相关物品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六条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十四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不得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除依法应当退还、退赔的外,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

律师解答: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四)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鉴定意见; (六)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 (七)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

律师分析: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四)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鉴定意见; (六)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 (七)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包括

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哪些 1、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4)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5)鉴定意见; ...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听证参加人包括哪些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听证参加人包括当事人、代理人、办案警察、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听证程序包括当事人提出要求、行政机关通知时间地点、公开进行、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或委托代理、拒不出席或中途退出视...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听证参加人包括哪些

一、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听证参加人包括哪些1、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听证参加人包括:(1)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本案办案人民警察;(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4)...查看全文

202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公安机关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的公安机关,包括: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行政案件证据种类有哪些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四)证人证言; (五)受害人的陈述; (六)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鉴定、检测结论; (八)勘...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被侵...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律师分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四)证人证言;(五)受害人的陈述;(六)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七)鉴定、检测结论;(八)勘验、检查笔录。 【法律依据】: ...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

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哪些 1、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4)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5)鉴定意见; ...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证据种类

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哪些 1、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4)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5)鉴定意见; ...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立案审理的案件包括哪些?

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情况包括:自诉案件直接由法院受理、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军队内部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侦查、监狱内罪犯犯罪由监狱立案侦查。...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证据

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哪些 1、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4)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5)鉴定意见; ...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除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其他刑事案件都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军队保卫部门管辖的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等便非属公安...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

律师分析: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要根据案情具体来确定,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

法律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要根据案情具体来确定,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