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赠与的礼物分手后要求返还可行,如果其婚前赠与的礼物属于高价值或者大额财产的,或者属于彩礼的含义的,在双方分手之后可以要求返还。但是如果其赠与的财产价值较小,属于恋爱期间的礼尚往来的,不能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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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_x000D_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_x000D_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_x000D_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_x000D_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_x000D_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