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下属单位主要有:办公厅、法规司、研究室、住房保障司、城市规划司、标准定额司、房地产市场监督司,建筑市场监管司,建工处、环卫处、监督站、档案馆、交易中心、物业办、市政处、开发办等。
法规司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住房改革与发展司是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文稿。
建设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过于建设事业(包括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对全县建设事业进行行业管理;
2、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标准、国家统一定额和建设行业的标准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3、指导全县建筑业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制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中介服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
4、指导、管理全县城市规划和小区规划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5、指导管理全县城市供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道路、园林绿化、城市监察工作及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和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