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一般应该是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者合同实际的履行地,比如加工定作所在地的法院。如果签订合同的各方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也可以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比如甲和乙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如果有纠纷,可以在合同实际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条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