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低保申请书怎么写
尊敬的领导:我叫XXX,XX县XXX镇(乡)XXX村第X组人.XXXX年XX月出生,现年XX岁,由于刑满释放,原来家境贫寒,小学只读了X年级,家中有四口人,现在居住在自家的土房子里,房屋是XX年自己动手建的,住房面积为XX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XX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我本人,XXXX年生,XXX病,长年有病。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的收入。妻子,***,XXXX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女儿,XXXX年出生,早就远嫁外地,住贵州省***,曾在当地的砖厂打小工,月工资XX元。其夫,是同厂的拉砖工人,月工资XX元。她有一个女儿,X周岁。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儿子,***,XXXX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由于我和我丈夫年纪大了,干不动农活了,加上积劳成疾,昂贵的医药费让我没敢再跨过医院的门槛,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现在不能劳动,年老多病,妻子早丧.冬天没有棉被盖,大冷天也没有炭火烤.两个儿子也都是本土农民,家境一直不太好,为抚养孙辈长大成才,俱已负债累累.根本无力照看我这孤寡老头.由于旧伤在身,腿部风湿一直没得痊愈.每年医药费开支都在三四千元以上,凭一己之力根本不能负担.加之现在已丧失基本劳动能力,只能靠日常捡些破烂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常常是有这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现在连平时控制病情的药只好停了;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于水火。于是几经斟酌之后,我个人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此致敬礼!
取保候审人员能否申请低保
取保候审的人也是可以申请低保的,低保是对于家庭的经济存在困难的人而言的,属于一种政策,但是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和低保是两种不同的东西,所以二者没有太大的关联。【辟谣】取保候审必须交保证金?真相:不是解析:取保候审不是必须交保证金,也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的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流程有哪些?取保候审的流程有以下这些:1、先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书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司法机关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3、若是同意取保候审申请的,责令申请人提交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
服刑人员出狱的政策
出狱人员扶持政策主要有:一、是你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你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参加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定点单位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并实现就业后,你可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申请减免培训费用。二、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民政部门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是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回原籍居住地后,应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因无生活来源造成生活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司法所和民政办报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审核同意后,可领取地方政府临时社会救济。四\根据市场需求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行扶持政策。即在2008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
怎么申请低保
(一)个人申请: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申请人(户主)通过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3.残疾证等其它相关证明。(二)社区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张榜公布。 (三)街道办事处或镇(乡)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核实、公示后签署意见,并附申请对象的申请书、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原始证明及有关材料,报县(区)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四)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县(区)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低保户没有住房,怎么?低保户怎么申请住房?低保户怎么申请住房?
低保户的申请条件是: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2、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法条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2、《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第九条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第十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一)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