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我想离职,公司必须一个月才让走,怎么办,合同上面写了一个月才能走

律师回答
摘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过后,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前需要明确是否在试用期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判断你提前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明确你是在试用间期还是已过试用期。
延伸阅读
实习期想要提前离职,但合同规定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如何处理?
如果你在实习期内想要提前离职,但合同规定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来处理。首先,仔细阅读你的合同,确保你正确理解了离职通知的要求和程序。其次,尽早与公司沟通,向他们说明你的离职意向,并解释你的原因。你可以提出与公司协商的请求,询问是否可以缩短通知期限或寻求其他解决方案。第三,尽量保持积极的沟通和合作态度,以便与公司达成共识。最后,在与公司就离职事宜达成协议后,务必将协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保留好相关文件作为备案。记住,遵守合同规定和与公司的良好沟通是处理这种情况的关键。
结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通知期限会根据是否在试用期内有所不同。如果你在实习期内想要提前离职,但合同规定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可以通过仔细阅读合同、及时与公司沟通、积极寻求协商以及书面确认协议等步骤来处理。遵守合同规定和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将是解决这种情况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想离职公司要一个月才让走

提出辞职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提出辞职后是否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查看全文

离职必须要一个月才能走吗

离职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经同意也可以提前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查看全文

离职必须要一个月才能走吗

法律分析:离职不一定要一个月才能走。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约定离职的时间。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查看全文

离职必须要一个月才能走吗

一、提出辞职后是否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 1、提出辞职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查看全文

辞职必须要一个月才能走吗

辞职必须干满一个月吗 辞职不一定干满一个月。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者辞职前可以不用干满一个月。或者劳动者辞职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如果没有通知用人单...查看全文

没有签合同必须一个月才能走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没有签合同必须一个月才能走怎么办员工辞职一般要一个月才能走,但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及时足额...查看全文

申请离职必须要一个月才能走吗?

一、提出辞职后是否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 1、提出辞职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查看全文

申请离职必须要一个月才能走吗?

离职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经同意也可以提前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查看全文

离职公司要求一个月才能走怎么办

一般来说,劳动者如果想要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在实习期间,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辞职必须要依据公司的规定。那么辞职公司不让提前走,非要等一个月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查看全文

提辞职后必须一个月才能走吗

法律分析:一、提辞职后必须一个月才能走吗1、提出辞职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提辞职后必须一个月才能走吗

法律分析:交了辞职信不是必须等一个月才能离职,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离职时间,协商完成后,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查看全文

辞职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走吗

法律分析:辞职不一定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走。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若协商不成,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可以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查看全文

辞职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走吗

法律分析:一、辞职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走吗1、提出辞职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提辞职后必须一个月才能走吗

法律分析:交了辞职信不是必须等一个月才能离职,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离职时间,协商完成后,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查看全文

提出离职后必须满一个月才能走吗

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需提前三天通知,除非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未提供保护、未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下,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或威胁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违章指挥危及安全...查看全文

离职一个月后才让走合法吗

法律分析:一、离职一个月后才让走合法吗提出辞职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辞职的流程...查看全文

试用期想离职公司要做满一个月才给走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的权利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无需理由,但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辞职信给用人...查看全文

离职一个月后才让走是否合法?

辞职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经同意也可以提前走。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查看全文

提前一个月离职申请,一个月后才能走吗?

离职申请提前一个月,但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查看全文

离职一定要一个月后才能走吗

法律分析:离职不一定要一个月后才能走。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并且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办理了离职手续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是在试用期内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