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所得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因侵权损害而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因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所以应认定为是夫妻的个人财产,而不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或者是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车祸导致的精神损失是否有一定的赔偿金额
车祸中的受害人能依法要求精神损失赔偿,但提前是造成了人身重大伤亡,遭到了精神损害。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如果仅仅是轻微的伤害的,是不满足精神损害赔偿条件的。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赔精神抚慰金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责任人一般是应当对受害人作出精神抚慰金的赔偿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