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外环线(含)以内道路实行中型、重型柴油货运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1、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柴油货运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全天禁止在外环线(含)以内道路行驶。
2、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行驶。
3、以下车辆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源汽车。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