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存在风险的房屋买卖种类有:买卖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买卖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房产;买卖鉴定为危房的房产;买卖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产;买卖法律限制交易的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_x000D_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_x000D_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_x000D_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_x000D_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_x000D_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_x000D_
(五)权属有争议的;_x000D_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_x000D_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