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婚纠纷的法律规定有:
1、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房屋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法院应当根据照顾妇女和子女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2、子女抚养问题,哺乳期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3、财产分割问题,离婚时,夫妻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妇女和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4、经济援助问题,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离婚后,发现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5、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如果一方重婚或配偶与第三人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