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起诉人向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的,受案的法院是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当事人可以通过线上提供材料的方式向其中一家提起诉讼。
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
2.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4.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官审查,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申请。审查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法官立案。
5.没有账号的点击右上角的我要注册,注册后按照上面的步骤办理即可。
立案不需要交钱,但是之后要交诉讼费用,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缴纳诉讼费,案件立案不成功的。按正常的诉讼程序要求,是要由法院审查后进行立案受理,立案后再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通知原告交纳诉讼费用。但有时法院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但可能法院内部尚需办理审批手续,不能马上受理通知书,为了避免当事人下次再专程交纳诉讼费,所以就要求当事人预先交纳诉讼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