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林地种类的不同,量刑的标准也不一样,分别是:
1、一般林地10亩以上;
2、防护林地或特种用途林地5亩;
3、破坏上述两种林地达不到标准,但每种都超过对应标准一半的;
4、破坏上述两种林地达不到标准,但其中一种超过对应标准一半,两种数量总和超过该项标准的。符合上述其中之一条件的都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一、滥伐林木罪举报方式如下:
1、向森林公安举报:拨打当地森林公安电话。陈述事件原委;
2、向本地公安局举报,拨打110并提供相应证据;
3、可以投递举报信件以及来访举报。
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构成条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总而言之,发现破坏林地要积极举报,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者会受到法律制裁。
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犯罪对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湿地等,只要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二、非法占用林地的概念
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是指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计划,未经批准擅自将耕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作其他用途,或者擅自占用林地进行建设或者开垦林地进行种植、养殖以及实施采石、采沙等活动。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未经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手续、土地征用、占用审批手续,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在被占用的农用地上从事建设、采矿、养殖等活动,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农用地的原用途,如占用耕地建设度假村,开垦林地、草地种植庄稼,占用林地挖塘养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颁布的《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