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定金纠纷,定金纠纷一直是房产纠纷中十分典型的代表。签定合同时定金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好才有法令效力,在合同法中适用定金罚则:给付定金一方假如不实行债款,无权请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承受定金的一方假如不实行债款,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关于定金的约好有必要全部,尤其是关于定金退回的适用状况要进行清晰约好。2.一房二卖纠纷,规避一房二卖的呈现,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备:榜首,购房者要保证定金是交给给房屋所有权人也即是出卖人;第2,检查出卖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状况,较好将房屋所有权证书提存;第三,大宗买卖较好不要一次性付清;第四,及时做好网签。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许多买卖合同签定完之后,通常因为承租人建议优先采购权,而致使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由此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纠纷。购房人在采购房产时要对房屋的使用状况进行查询,假如有承租人存在,能够请求承租人出具抛弃优先采购权的书面文件。4.房屋质量纠纷,房屋质量纠纷是房屋交给之后购房者常常遇到的疑问,质量疑问多见的有裂缝、渗漏、墙皮掉落等。房屋呈现质量纠纷,有这么几种解决办法:榜首,可向建造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第2,洽谈调停;第三,向裁定机构提起裁定;第四,凭借法令手段,保护自个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