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所不同的是,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复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出于自愿,不是强迫的或他人的干涉,复婚时,男女双方必须持有关证明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要进行审查,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发给复婚登记证,这时,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但是,如果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一、复婚需要哪些程序
复婚需要的程序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各填写再婚申请声明书;
3、签名,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人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一栏签字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给复婚登记证,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