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方未经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行为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此外,对方与第三者的不正当关系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对方赠与第三者财物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第三者应当返还相应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