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诉讼离婚一审不是终审,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提出上诉,但确认婚姻无效力的案件除外。
一、同居10年是事实婚姻吗
同居10年一般不是事实婚姻。但若其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提起诉讼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民事诉讼一审终审的情形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民事诉讼并不都是两审终审。以下为两审终审的例外:1、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3、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也实行一审终审。
三、二审是最终判决吗
二审是最终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所以对于经过二审法院审理之后,所做出的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再上诉,但是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也有救济途径可以申请再审,但是再审程序与一审二审程序不同,是纠错程序。所以二审判决是最终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