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枉法裁判而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损害等情况。《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规定,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
判断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四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在民事和行政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违反法律规定,作出枉法裁判,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判处拘役。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