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房屋买卖协议想后悔的,首先要和买方协商。如果对方已经支付了房款,需要退还,然后可能需要根据协商结果支付对方的赔偿金。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支付违约金。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文本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已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都将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后后悔,建议尽量与对方协商,减少违约金支付的金额。当然,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后悔方可以在法律范围内尽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合同不是一方的真实意思,而是被对方欺骗或胁迫签订的。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可以此为由要求撤销合同。总之,签订合同后,如果你想后悔,通常只能与对方协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特殊情况,可以通过其他原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