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中有下列八类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收集证据时,必须和法定的证据种类一致,并且需要采用合法手段来收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_x000D_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_x000D_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