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当事人有以下诉讼权利: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要求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