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但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则不受该六个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应当受理。
一、离婚时限制条件是什么
离婚时限制条件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除了上述限制外,离婚一般是自由的。
二、哪几种情况,不能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三、哪些情形不能提出离婚?
以下情况下法院不会准予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的限制。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在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时,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