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对个人档案有影响。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但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应当逮捕的,依法依次提起公诉、审判、量刑定罪。可见,当事人刑事拘留后立即释放的,会有释放证明,对个人档案影响不大。但是,如果最终因涉及刑事犯罪而定罪量刑,当事人个人档案的犯罪记录将对以后的具体工作产生很大影响。法律规定,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