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养老院手续: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2、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法律客观: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