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自行组织招标的资格是组织者具有项目法人资格; 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力量;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有充足的资金等。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四条_x000D_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_x000D_
(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_x000D_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_x000D_
(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_x000D_
(四)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_x000D_
(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